二、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厦门泉恒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虚开发票案件。 经查,厦门泉恒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8份,用于抵扣增值税税款,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51.4万元。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5.54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